问:我从网上批发国外制造的手表,价格比别的地方稍便宜一点,然后再零售;店主从来没有告诉我这是走私货,但我私下怀疑过这是走私货。后来这家店出事了,前两天海关缉私来我家问话,说我倒卖走私手表也构成走私,请问是这样的吗?
答: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五条,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购走私进口的货物物品,数额较大的,以走私罪论处。适用这一条需要满足以下五个条件(1)直接向走私人购买,即与走私人之间是直接接触,没有第三方转手买卖;(2)非法收购,如果有合法的票据则需要进一步研判;(3)所收购的对象是走私进口的,如果是走私进口后又加工的则需要进一步研判;(4)收购人在主观上应是明知;(5)数额达到了追究刑事责任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