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97202]
问题标题:加工贸易进口的货物,发现溢装和短缺,应该怎样退运和补缺
问题内容:我们是一家中外合资企业,日前用电子账册以进料加工进口一批货物,正常办理通关手续后提货到厂,发现该批货物下的2个品名,其中一个海外多发了30片,另一个漏发了50片。现已到商检部分办理了溢短装证书。 我司准备将多发的货物退回给海外,并由发货商将漏发的补发给我们。 请问,应该分别以什么贸易方式退运和补进口?分别该提供哪些单证? 另:“无代价抵偿”贸易方式是否不适用于加工贸易?我司的情况不能按“无代价抵偿”贸易方式申报?
答:凭商检部门出具的溢短装证明向进口申报地海关办理原进口报关单的修改。修改完后,如果需要补进口,按正常方式报关进口;如要退回溢装部分,按“料件复出”方式申报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