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贸课堂 外贸网站 外贸SEO 付费广告 社交营销 外贸营销 外贸推广 外贸知识 外贸政策 外贸百科
当前位置:首页 > 外贸课堂 > 外贸知识 > 黄埔海关:减免税设备退运出境外应如何申报[190469]

黄埔海关:减免税设备退运出境外应如何申报[190469]

 问题编号:[190469]

 问题标题:减免税设备退运出境外应如何申报

 问题内容:您好!我司是广州开发区一家外资企业,2002年进口一台减免税设备,已过海关监管期限。因该设备使用多年现基本没有利用价值,想退运到境外的关联公司。请问,我司应按“退运货物”还是“一般贸易”向海关申报?申报价格是按设备的原进口价格还是设备的净值(即扣除折旧的价值)?谢谢!

 问题分类:[加工贸易]   投送单位:黄埔海关

 答:减免税设备超过海关监管期可自行处置。可按一般贸易出口以实际成交价格向海关申报。



上一篇:北京海关:进料加工贸易企业终止[192197]


相关文章:

杭州市滨江区伟业路3号

业务热线(微信同号):18143453325

业务邮箱:2848414880@qq.com

业务QQ:2848414880

目标:致力于帮助中国企业出海淘金

使命:为国内企业跨境出海提供动力支持

愿景:打造用户期待和尊重的外贸服务商

Copy © 外贸巴巴 www.waimao88.cn 版权所有备案号:浙ICP备18013128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