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92798]
问题标题:国际船代企业如何备案
问题内容:交通部关于国际船舶代理的资格已经改成备案制,并且规定从事国际船舶代理的企业可以在开业30日内向交通部备案。请问海关对此类企业有何要求,如何备案?是否可以在向交通主管部门备案前从事船代业务。谢谢指导!
问题分类:[企业备案] 投送单位:青岛海关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运输工具舱单管理办法》(总署令172号)规定,舱单传输人办理备案手续时,应当向海关提交下列文件:(一)《备案登记表》(附件1);(二)提(运)单和装货单的样本;(三)企业印章以及相关业务印章的印模;(四)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许可证件或者资格证件的复印件;(五)海关需要的其他文件。海关监管场所经营人、理货部门、出口货物发货人办理备案手续时,应当向海关提交上述(一)、(四)、(五)项文件。 提交复印件的,应当同时出示原件供海关验核。其中的附件请登陆本网站表格下载-货运监管里进行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