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贸课堂 外贸网站 外贸SEO 付费广告 社交营销 外贸营销 外贸推广 外贸知识 外贸政策 外贸百科
当前位置:首页 > 外贸课堂 > 外贸知识 > 青岛海关:深加工结转结关问题[192786]

青岛海关:深加工结转结关问题[192786]

 问题编号:[192786]

 问题标题:深加工结转结关问题

 问题内容:您好,我司与异地企业办理深加工结转业务,我司为转出企业,异地转入企业于2013130申报一票进口,现此票进口报关单状态为(已放行),深加工结转是不是必须得进口为(已结关)的状态才能转出申报呢? 因转入进口报关单状态一直为(已放行),转出(我司)现无法申报出口,这种情况是转入企业去处理,还是转出企业去处理?要如何处理,找那个部门? 感谢您能在百忙中给予解答,非常感谢.

 问题分类:[加工贸易]   投送单位:青岛海关

 答:感谢你司对青岛海关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深加工结转应先报进口,在进口放行后再报出口。对于转入报关单而言,形式进口报关单已放行状态通常意味着已经结关。因你司未提供报关单号等信息,不便核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加工贸易保税货物跨关区深加工结转的管理办法》规定,第九条转出、转入企业实际收发货后,应当按照以下规定办理结转报关手续:一)转出、转入企业应当分别在转出地、转入地海关办理结转报关手续。转出、转入企业可以凭一份《申请表》分批或者集中办理报关手续。转出(入)企业每批实际发(收)货后,应当在90日内办结该批货物的报关手续;二)转入企业凭《申请表》、《登记表》等单证向转入地海关办理结转进口报关手续,并在结转进口报关后的第二个工作日内将报关情况通知转出企业;三)转出企业自接到转入企业通知之日起10日内,凭《申请表》、《登记表》等单证向转出地海关办理结转出口报关手续;四)结转进口、出口报关的申报价格为结转货物的实际成交价格;五)一份结转进口报关单对应一份结转出口报关单,两份报关单之间对应的申报序号、商品编号、数量、价格和手册号应当一致;六)结转货物分批报关的,企业应当同时提供《申请表》和《登记表》的原件及复印件;七)企业超过规定时限申请办理结转报关手续的,海关按照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处理后,可以补办有关手续。根据你司描述,上述结转应根据第七项的规定办理。建议双方需重新办理结转审批。转入方做删单处理。按新结转审批表办理转入转出。如有未竟事宜,请拨打12360.



上一篇:青岛海关:暂时进出货物钢瓶报关是否需入/出境通关单[192825]


相关文章:

杭州市滨江区伟业路3号

业务热线(微信同号):18143453325

业务邮箱:2848414880@qq.com

业务QQ:2848414880

目标:致力于帮助中国企业出海淘金

使命:为国内企业跨境出海提供动力支持

愿景:打造用户期待和尊重的外贸服务商

Copy © 外贸巴巴 www.waimao88.cn 版权所有备案号:浙ICP备18013128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