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92923]
问题标题:关于减免税设备是否可以通过结转的申报方式转给保税区企业的问题
问题内容:尊敬的关员,我司(区外企业)有一台监管期内的减免税设备,由于业务发展需要结转给无锡的一家外资企业,对方企业在无锡综合保税区内,故对方是以“设备进出区的贸易方式”申报转入该设备,无需申请免表,由于该设备原先不是从该综合保税区出区,所以无法以“退运货物”的贸易方式申报转出,请问我司能否以“减免设备结转”的方式申报转出,敬谢为盼!
问题分类:[减免税] 投送单位:上海海关
答:不可以的,你只能办理退运即可。他办理进就可以的。“由于该设备原先不是从该综合保税区出区”和这没有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