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92924]
问题标题:ECFA项下的协定税率,即免征关税
问题内容:您好!我司是一家贸易公司,进口台湾生产的分散剂、增稠剂在国内销售,可否享受ECFA项下的协定税率,即免征关税。如果可以免关税需要我司和台湾供货商准备哪些资料?由于没有处理过此类进口报关,所以请帮忙一一解答,万分感谢!主要编号和成份如下: HS编码 申报名称 原来成份 用途 34021200 分散剂 烷基琥珀硫酸钠24%,水76% 涂料润湿剂 34021300 分散剂 烷基酚聚氧乙烯醚酚醛衍生物 100%,非离子 颜料分散用 34021100 分散剂 烷基磺基琥珀酰胺酸钠,35% 水65%, 阴离子 用于水性/油性体系的颜料分散
问题分类:[减免税] 投送单位:黄埔海关
答:你好。关于要准备哪些材料的问题,进口企业要申请进口关税优惠,在货物进口时除需要按常规办理通关手续、提交报关单证外,还要提交台湾签证机构签发的原产地证书;至于哪些进口货物能够享受ECFA项下的协定税率,可参考《<2013年关税实施方案有关情况>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12﹞6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