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93357]
问题标题:国发〔2013〕44号有关加工贸易海关政策咨
问题内容:海关老师:您好! 本人想咨询下《国发〔2013〕44号》有关海关加工贸易政策问题,《国发〔2013〕44号》文件指出,国务院决定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共计82项),其中目录第44项是有关海关的,项目名称是:加工贸易备案(变更)、外发加工、深加工结转、余料结转、核销、放弃核准。处理决定是:取消。想请问下,以后是取消加工贸易备案(变更)、外发加工、深加工结转、余料结转、核销、放弃核准?是以后申请手册不用审批了吗?如何解释取消这些项目,不知是什么意思,烦请给予详细的解释,因本人打海关咨询电话12360,接电话的人对此政策也不清楚,多谢!
问题分类:[加工贸易] 投送单位:拱北海关
答:目前海关总署仍未下发关于执行国发〔2013〕44号文件的配套文件,请密切关注海关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