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海关:B类企业转A类企业
问题编号:[108140]
问题标题:B类企业转A类企业
问题内容:我公司是新成立不满一年的进出口贸易公司,想转为A类企业问是否可以
问题分类:[企业备案] 投送单位:青岛海关
答:A类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已适用B类管理1年以上;
2.连续1年无走私罪、走私行为、违反海关监管规定的行为;
3.连续1年未因进出口侵犯知识产权货物而被海关行政处罚;
4.连续1年无拖欠应纳税款、应缴罚没款项情事;
5.上一年度进出口总值50万美元以上;
6.上一年度进出口报关差错率3%以下;
7.会计制度完善,业务记录真实、完整;
8.主动配合海关管理,及时办理各项海关手续,向海关提供的单据、证件真实、齐全、有效;
9.每年报送《经营管理状况报告》;
10.按照规定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书》的换证手续和相关变更手续;
11.在商务、人民银行、工商、税务、质检、外汇、监察等行政管理部门和机构无不良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