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贸课堂 外贸网站 外贸SEO 付费广告 社交营销 外贸营销 外贸推广 外贸知识 外贸政策 外贸百科
当前位置:首页 > 外贸课堂 > 外贸知识 > 海关知识产权:海关对著作权保护不区分商品范围吗?[编号:56406]

海关知识产权:海关对著作权保护不区分商品范围吗?[编号:56406]

 [编号:56406] 海关对著作权保护不区分商品范围吗?

 问:老师你好,有外商给我司下了一份订单,指定制造并出口带有某图案和文字组合的衣服。我司在海关总署的知识产权备案系统中进行了查询,发现这个图案和文字组合已经被别人备案,但在该备案中却看不到使用商品的范围。请问对于著作权的保护难道不区分商品范围、只要有该标志的货物都不能出口吗?

 答:对著作权的保护不同于商标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属于著作权的范围。你所说的外商制定的图案和文字组合应属于美术作品,只要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在任何载体、任何商品上复制了该作品,都可能构成侵权行为,海关有权予以扣留。



上一篇:海关行政复议:对单耗复核结果不服还有什么救济方式?[编号:56660]


相关文章:

杭州市滨江区伟业路3号

业务热线(微信同号):18143453325

业务邮箱:2848414880@qq.com

业务QQ:2848414880

目标:致力于帮助中国企业出海淘金

使命:为国内企业跨境出海提供动力支持

愿景:打造用户期待和尊重的外贸服务商

Copy © 外贸巴巴 www.waimao88.cn 版权所有备案号:浙ICP备18013128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