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外贸课堂 >
外贸知识 > 厦门海关:关于打钻机出租到台湾是否征税[190220]
厦门海关:关于打钻机出租到台湾是否征税[190220]
问题编号:[190220]
问题标题:关于打钻机出租到台湾是否征税。
问题内容:尊敬的海关老师!您好!我司现有一台打钻机与台湾公司签订了租赁合同,租期为10个月。出租这台机械设备不满一年是否需要征收税费?我司对此存在疑问,望海关老师给予指导。非常感谢!
问题分类:[减免税] 投送单位:厦门海关
答:来信收悉,国内企业以租赁贸易方式运往境外的货物实际上属于暂时出境货物,因此,如企业在货物出境时已按租赁贸易方式向海关进行申报,手续完备,且在规定期限内将货物复运进境时,海关可予以免税。谢谢你对海关工作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