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87704]
问题标题:关于原料药羟乙基淀粉出口的归属
问题内容:海关总署:我公司于2013年7月4日咨询过关于羟乙基淀粉出口事宜(问题编码187489),已获得答复,但是当地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认为我公司在咨询中没有明确出口用途为药品(原料药),海关HS编码按食品归类,归类有误,需再次咨询。现咨询:我公司是经药品食品监督管理局GMP认证的,生产原料药羟乙基淀粉的厂家,现需按药品(原料药)出口,请问如何办理出口手续。
答:您好,请您委托具有进出口经营权并依法在海关注册登记的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和报关企业,备齐合同、发票、运单、装箱单等商业单据以及所需的监管证件等向海关申报,办理通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