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88418]
问题标题:出口货物错将币种由人民币报成欧元
问题内容:尊敬的海关老师,您好! 7月9日,我司己到此处提问咨询过,并得到海关老师的回复,我司问题及贵关回复如下。但现在改单卡在“未退税证明”上,据我司所在省市的国税回复,未退税证明能只是在退运的前提前才可以出具;而我司这种改单不属于退运。如果按退运办理未退税证明,后面将会影响我司的退税。并且税局回复这种情况下确认是否有无退税,由贵关直接发函至管辖我司的国税相关科室确认即可。但据我司报关员回复,贵关现场老师认为这样不合规矩,不能这么做。这真是两难的境地,我们真的不知道怎么办了!!!!!!!望指导,盼复!!!!!!!!谢谢!!! ---以下是上次所提问题及贵关回复: 问题编号:[187666] 问题标题:出口货物错将币种由人民币报成欧元问题内容:尊敬的海关老师,您好! 我司属于A类出口企业,今年4月底时在北京机场海关在申报一票货物时,将币种由人民币错误申报成欧元。后我司在北京的货代全权代理我司向贵关申请改单。但今天我司货代回复不能更改,理由是贵关认为在报关时单据完全相符。注:货代说这票是无纸报关的,不能更改。 但我司这票货物的成交金额确实没有这么高,如果不改回正确的币种,将导致我司多缴钠很多企业所得税,且无法退税等等诸多异常严重的损失和问题,这样的财务风险对于我们这种本本分分做生意的正规企业来说,实属无法承受!!! 望贵关尽快给予指正!!!不胜感激!!! 问题分类:[货运管理] 投送单位:北京海关提 问 人:juliaqinghua 发布时间:2013-7-9 10:57:32 答:您好,北京关区通关作业无纸化进出口货物报关单的修改申请,由现场海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修改和撤销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43号)相关规定及货物实际报验状态受理。企业应持“北京海关改/撤单申请表”一式三份、情况说明以及从海关调取的全套报关单据复印件各一式两份,向现场海关申请办理,并以现场海关解释认定为准。答复时间:2013-7-9 15:17:35 满意度:
答:您好,报关单是否可以更改,由现场海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修改和撤销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43号)的相关规定执行,与“有纸”还是“无纸”的通关模式无关,请以现场海关的解释要求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