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56916] 能否要求海关提供出口侵权货物的收货人信息?
问:去年有某企业出口一批侵犯我公司商标权的运动器材,海关根据我司的申请扣留了该批货物。为了更好打击侵权贸易,摸清买方的情况,我司曾请求海关提供国外收货人的信息,但海关未置可否。请问我司是否有权获得相关方面的信息?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的实施办法》规定:“海关作出没收侵权货物决定的,应当将下列已知的情况书面通知知识产权权利人:……(二)收发货人名称;……(五)海关可以提供的其他与侵权货物有关的情况。”所以,如果海关已作出行政处罚且知道收货人的信息,贵司可以依法要求海关提供这方面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