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海关:包装箱周转[182680]
问题编号:[182680]问题标题:包装箱周转问题内容:您好,我们是青岛关区的海关A类监管、贸易企业,现在要在厦门关区进口中转塑料箱,装上货物后一起在运出境,塑料箱只是作为包装物使用,请问下关于这个塑料箱走什么样的监管手续对我们比较方面,谢谢。问题分类:[货运管理] 投送单位:青岛海关答:《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暂时进出境货物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57号)规定,盛装货物的容器可以按照暂时进出境货物办理手续。除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协定及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海关总署规章另有规定外,暂时进出境货物可以免于交验许可证件。暂时进出境货物除因正常使用而产生的折旧或者损耗外,应当按照原状复运出境、进境。你司可向实际进出境地海关厦门海关申请办理暂时进出境行政许可手续。异地复运出境、进境的暂时进出境货物,ATA单证册持证人、非ATA单证册项下暂时进出境货物收发货人应当持主管地海关签章的海关单证向复运出境、进境地海关办理手续。货物复运出境、进境后,主管地海关凭复运出境、进境地海关签章的海关单证办理核销结案手续。若有未竟事宜,请拨打123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