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74339]
问题标题:关封自带车辆能否买卖
问题内容:AB公司均为国内公司。A公司与B公司签订买卖合同一份,A向B购买奔驰越野车一辆,合同约定该车为关封自带车辆,为完全新车。后B借用C公司指标购买该车。问题:1、关封自带车的官方定义;2、关封自带车有无关税上的优惠;3、关封自带车能否买卖,有无限制;4、AB的行为是否违法,是否是偷逃税款的行为
问题分类:[减免税] 投送单位:北京海关
答:您好,海关并无“关封自带车辆”的说法,请进一步核实。按照相关规定,经海关批准后(向业务二处申请办理关封)常驻人员可以征税进境1辆新车。常驻人员征税进境的机动车辆自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办结车辆登记手续之日起1年后,方可准予转让过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