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84974] 问题标题:环保设备减免税 问题内容:您好!我们是一家工程技术公司,已取得进出口权。主要业务是代理国外的烟气治理技术以及设备,并提供环保项目的工程技术服务。2012年引进了美国一家公司的技术,主要应用在炼油厂催化装置烟气治理上。经过一段时间的推广,目前已有国内的炼油厂家愿意采用这项技术。故咨询一下工艺包及专用设备能否免税?谢谢! 问题分类:[减免税] 投送单位:青岛海关 答:感谢你司对青岛海关工作的关注和支持。上述商品能否适用国家相应产业条目的减免税政策,取决于你司根据2013版进出口税则和商品的实际报验状态确定的HS编码是否属于不予免税目录列明商品,且必须持有各产业条目所需的不同主管部门(国家发改委、工信部等部门)审批的《国家鼓励发展的内外资项目确认书》(正本)及其他批准文书等,按照本网站办事指南-关税及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税的减征、免征 -减免税办事指南中的内容http://qingdao.customs.gov.cn/publish/portal105/tab41730/info257649.htm前往主管地海关的减免税部门办理相应手续。鉴于你司前述的商品归类及主管部门的审批手续等尚未办理完成,海关不便判断你司所询问题。后续的减免税申请中,如有未竟事宜,可拨打12360或直接联系主管地海关的减免税部门,电话及地址可参见前述网页中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