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79178]
问题标题:关于黄岛滞报金收据的问题
问题内容:您好,我公司于2012年7月向黄岛海关申报进口货物一批,进口报关单号587315898,其中产生了RMB512.00的滞报金, 我公司通过电子支付网上缴纳并正常办理了货物放行手续.但截止年底,我公司一直未收到黄岛海关收取滞报金的收据.通过银行了解,银行说海关不给,通过报关行了解,报关员说黄岛海关关员确认的就是没有收据联,只有海关存根联和银行存根联,要得话就给银行存根联,别的没有. 但是我了解到通过青岛海关以及济南海关办理滞报金手续都有收据一联, 现在黄岛海关关员坚持就是没有,而且还表示别人都没事,就我们这里多事,别人我不知道,但是我们这里公司走账必须得要收据的,请告知这种事情我们应该与哪个部门沟通,谢谢
问题分类:[其它] 投送单位:青岛海关
答:感谢你司对青岛海关工作的关注和支持。经核实,滞报金应包含企业留存联在内一式四联。你司可向黄岛海关进口科0532-86987638查询。如你司所述为425820121587315898的报关单,经核实系统数据,该单无滞报金。如有未竟事宜,请拨打123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