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80404]
问题标题:报废的料件是否可以用进料料件复出的贸易方式退运
问题内容:您好!不好意思,还想确认下,对于是否加工的理解能否解释下。如果料件未组装成成品或半成品,而是以单独状态存在的不良料件是否算做已加工,这些料件有些是生产中操作人员未按要求操作将表面划伤了或破损了,或是经过检测不合格的电子原材料。
问题分类:[加工贸易] 投送单位:拱北海关
答:根据海关总署令第195号第二十九条的规定:“经营企业进口料件因质量问题、规格型号与合同不符等原因,需返还原供货商进行退换的,可以直接向口岸海关办理报关手续。已经加工的保税进口料件不得进行退换。”因此,请你司确认需复出的料件是否经过加工。对于经加工后造成料件表面划伤或破损的,不得以料件复出方式办理出口手续;对于未经加工,经检测发现不合格的原材料,可以料件复出方式办理出口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