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80436]
问题标题:旧机电 进料成品退换4600的方式进口
问题内容:您好!我司是一家进料加工企业,现有一批产品出口后已交由终端客户使用,但在保修期内因产品质量问题退回我司维修,退回维修的产品属于旧机电且属于加工贸易禁止目录内产品,手册未过核销期,请问我司可以用进料成品退换4600的方式进口吗?如不可以企业是否可以采用修理物品1300申报进口呢?
问题分类:[加工贸易] 投送单位:上海海关
答:在手册有效期内可用4600退换进口,再用4600退换出口。若手册已核销,只能按1300申报进口、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