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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海关:残次品出口[176905]

问题编号:[176905]

问题标题:残次品出口

问题内容:尊敬的海关关员,我公司的残次品是正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请问:1、残次品出口是否只能折算料件办理退运吗?2、监管方式、征免性质、征免是什么?3、残次品以什么标准折算料件?请告知,谢谢

问题分类:[加工贸易]   投送单位:南宁海关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加工贸易边角料、剩余料件、残次品、副产品和受灾保税货物的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令第111号)有关规定,残次品可以申请退运。根据手册核销核算原理以及参照残次品内销时按料件折算的规定,对残次品退运时的监管方式、征免性质应按料件退运方式办理。残次品折料件标准应按单耗关系折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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