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拱北海关:海关是否有规定企业稽查期间不能报核电子帐册

问题编号:[177066]


问题标题:请问海关是否有文件规定企业稽查期间不能报核电子帐册


问题内容:您好! 我司为加工贸易联网监管企业,使用电子帐册备案。拱北海关于今年3月21日对我公司进行进出口业务稽查,10月16日出具稽查结论。根据稽查结论我司第21批次报核日期为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3月21日止(原本为2012年1月1日至9月30日)。这样就导致与我司申报给中山国税免抵退数据的时间段不一致,现中山国税要求我司能够提供到海关文件规定稽查期间不能报核电子帐册,否则将按照手册过期核销相关规定处罚我司。请问是否有这样的文件,帮忙解答,谢谢!


问题分类:[加工贸易]   投送单位:拱北海关


答:鉴于相关信息不够全面,请来电咨询具体事宜,咨询电话:07568161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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