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拱北海关:电子账册预报核期间转厂送货要如何操作

问题编号:[174524]


问题标题:电子手册延期和电子账册预报核期间,转厂送货要如何操作?


问题内容:你好,请问一个公司如果只有一本手册,延期期间,原申请好的关封会停用,新关封办理前,该时间段如何送货?如我司的供应商只有一本电子手册,7月份申请了电子关封,用于8月份送货。8月份内电子手册到期,需办理延期手续,电子手册延期后,原来申请的电子关封不能使用,那在办理延期手续期间的送货要怎么操作,才能不违反海关的规定?另E账册到核销期时,电子关封是否停用?请解答!


问题分类:[加工贸易]   投送单位:拱北海关


答:答复:原则上,电子关封到期或不能使用后,深加工结转送货同时应停止。因此,如有送货需求,请加强与主管海关的联系沟通、说明情况,及时申请办理新的电子关封,或要求加快延期手续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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