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拱北海关:副产品内销有关问题[166850]

问题编号:[166850]


问题标题:副产品内销有关问题


问题内容:我司有一本手册最近要办理副产品内销,打算先内销给自己库存起来,等一段时间后再行卖给其它企业,故不能提供内销合同、发票等材料,我想问一下这种行为是否允许,如允许内销价格如何确定,且如果我司之后卖给其它企业的价格高于内销价格,海关是否要补征税款,谢谢。


问题分类:[加工贸易]   投送单位:拱北海关


答:允许;如无实际成交价格,海关将根据企业申报情况予以估价,具体手续请向主管海关咨询办理;如企业申报情况属实、提交单证资料齐全有效,海关估价征税行为无误,则不会补征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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