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贸课堂 外贸网站 外贸SEO 付费广告 社交营销 外贸营销 外贸推广 外贸知识 外贸政策 外贸百科
当前位置:首页 > 外贸课堂 > 外贸知识 > 拱北海关:非海关监管仓库进行重新分箱包装再出口

拱北海关:非海关监管仓库进行重新分箱包装再出口

问题编号:[177203]


问题标题:加工贸易制成品运输到外关区的非海关监管仓库进行重新分箱包装再出口


问题内容:您好,我司是一家从事加工贸易业务的制衣企业。现应一客户要求,需将保税进口料件的制成品运输至上海某一仓库(普通仓库,非海关监管仓),在进行简单的分箱及包装后再出口到国外。大致流程如下: (1)制成品运输到客户指定的位于上海的一普通商用储存仓库。 (2)客户将对货物进行重新分箱、包装等简单加工。 (3)客户通知我方具体的出口时间,由我司提供报关资料给上海某代理报关公司报关出口。问题: (1)此操作方式是否违背了<海关总署第195号令>中的关于海关对加工贸易货物的监管条例? (2)如有违背,企业是否可以通过事先向主管海关中山海关申请办理相关批文,使之合法化?


问题分类:[加工贸易]   投送单位:拱北海关


答:(1)此操作违反《海关关总署令第195号》的有关规定;(2)可向主管海关申请办理外发加工手续。



上一篇:2012年10月货运监管业务统计快报表


相关文章:

杭州市滨江区伟业路3号

业务热线(微信同号):18143453325

业务邮箱:2848414880@qq.com

业务QQ:2848414880

目标:致力于帮助中国企业出海淘金

使命:为国内企业跨境出海提供动力支持

愿景:打造用户期待和尊重的外贸服务商

Copy © 外贸巴巴 www.waimao88.cn 版权所有备案号:浙ICP备18013128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