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商标印制业务审查制度。承揽商标印制业务时,商标印制业务管理人员应严格核查商标印制委托人提供的有关证明文件及商标内容。
(2)登记制度。印制单位应将委托人委托印制商标的情况,登记造册。 北京报关员考试
(3)商标标识出入库制度。商标标识出入库时,应当清点数量,登记台帐。
(4)废次标识销毁制度。印制中产生的废次商标标识,应按实际数量登记造册,由印制单位统一销毁。
有些委托人对商标标识的管理很重视,要求对印制过程中产生的废次标识进行监督销毁,对此,印制单位应当积极配合。
(5)档案制度。每个商标设一个商标印制档案袋。委托人提供的证明文件、注册证复印件、商标样稿和印制后的商标标识等应装入档案袋保存各种登记台帐,以及其他与商标印制业务有关的材料,也应建档存查,存查的期限为两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