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74994]
问题标题:8517下产品专用的附件如何归类?是归类在85177090吗?
问题内容:第十六类列名有“附件”的品目主要有品目84.43、84.48、84.66、84.73、84.86、85.22﹐如果其它税目8517未列名附件的应如何归类呢?比如手机产品专用的车载固定支架﹐透过吸盘固定在汽车玻璃上﹐并将手机固定在支架上﹐方便行车时使用导航功能﹗故车载固定支架是否可以按照手机的零件进行归类呢?还是说需要归入到其它税目??
问题分类:[商品归类] 投送单位:北京海关
答:您好,根据海关规定,对申报的进出口商品进行归类、确定税号是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的法定义务,海关依法对申报的商品编码进行审核。建议您查询《进出口税则》、联系报关代理企业确定商品编码或者在货物实际进出口的45日前,持相关资料向直属海关申请预归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