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74984]
问题标题:青岛保税物流园货物出至境外
问题内容:尊敬的海关,您好。关于青岛保税物流园区货物装运至境外咨询如下。第一批外商货物由境外进入青岛保税物流园区,办理入区海关备案进行保税仓储。第二批货物由青岛的厂家(区外)发货至青岛保税物流园区,出口给同一外商。1)外商需要将这两批不同来源的货物一起装散货船发运至国外,是否只要外商委托区内仓储企业办理出区海关备案手续即可发货,无特别限制?上述散货船如果停靠在招商局码头(与物流园区同属于前湾保税港区),应该可以直接装运吧?2)如果该散货船停靠在旁边的西港码头,要将货物从保税物流园区出区移动到西港散货码头,海关允许吗?普通车可以吗,还是一定要加关封的保税监管车?西港有保税仓可以接吗?还是西港普通仓储区域即可?3)如果上述一部分外商的货物需要集装箱运输,一定要集装箱在物流园区装箱加关封运至集装箱场站?还是运到集装箱码头的保税仓?我们同一个集装箱里要一起装运区外工厂的出口货,不知何时上述集装箱关封可以折再装上区外货物?多谢!
问题分类:[货运管理] 投送单位:青岛海关
答:感谢你司对青岛海关工作的关注和支持。1)上述情况下,申报时可将货物分项填制在同一票出境备案清单中。2)西港码头属于青开发区4218现场,上述保税港区货物(4258)运至4218,必须按转关货物办理手续,用监管车辆装运,由海关人员监管装载。3)如果上述货物不能在保税港区内码头装货,则必须按转关货物办理手续。如能在保税港区内装船,则上述货物可直接装船。如有未竟事宜,请拨打123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