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74573]
问题标题:为什么在海关商品编码9013803000在国税退税系统中只有90138030.90 和90138030.01
问题内容:老师您好!我是厦门出口企业,出口产品为液晶显示板,其海关商品编码为90138030,在2012年3月31日前报关单纸面打印商品编码是10位,即9013803090,报关单的电子口岸商品编码是8位,即90138030。但从2012年4月1日起,报关单纸面打印商品编码是8位,即90138030,报关单的电子口岸商品编码是8位,即90138030,而从海关反馈的商品编码为10位,是9013803000,如我公司于2012年6月8日在机场海关报关的371520120152908412报关单就是这种情况。但我们从海关网上服务大厅及国家税务局出口退税系统均没有查到9013803000商品编码,输入90138030后出现的是9013803001和9013803090二款商品编码。由于系统查不到9013803000的商品编码,使我公司无法进行出口退税申报。现咨询:(1)为什么出口报关时能选择9013803000商品编码,而在海关商品编码中却查不到?(2)我公司的代理说是由于海关商品编码升级,在出口报关时原9013803090录入不进去,改为9013803000的,那么海关总署是否有海关商品编码升级的公告及发布了新的海关商品编码?由于商品编码问题,我公司无法办理出口退税,因此恳请能给予关注及尽快回复,在此多谢了!
问题分类:[商品归类] 投送单位:厦门海关
答:海关商品编码90138030项下分为30138030.01即32英寸及以上显示板和30132090.90其它液晶显示板两项子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