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72671]
问题标题:保税区内企业的分公司
问题内容:尊敬的海关关员: 你好! 我公司是珠海保税区内的一家外资企业,由于业务量增加,计划在保税区另外的地方租用一间厂房开展生产加工,工商局要求我公司按照分公司的程序办理注册。 那关于海关方面有几点想咨询: 1.保税区内的分公司在海关要办理备案吗? 2. 对分公司的海关管理是怎样的? 3. 分公司的日常进出口业务报关怎样操作? 4.相关的海关规定有哪些?非常感谢!
问题分类:[企业备案] 投送单位:拱北海关
答:您好!海关总署2005年第18号公告第九条规定,“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的分支机构无论其是否取得《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都不能在海关办理注册登记。若分支机构需要报关的,应使用总公司的注册登记编码在全国各口岸报关”。因此,贵公司的分公司无须在海关办理注册登记。保税区内的分公司需向保税区海关办理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