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14933]
问题标题:材料退运
问题内容:关员你好,我公司是外资企业,是通过进料加工的贸易方式进口木材生产木地板,木材的商品编码是属于4407项的,现在有几个问题要请教关员。
1 我公司用A手册进口木材,而A手册到期要核销,把A手册的木材材料结转到B手册,因国外市场不好,木地板需求减少,要把B手册的部分木材材料退回给外商,我公司能否用B手册以进料料件复出的方式退运材料。
2 如能用B手册以进料料件复出的方式退运,我公司又要提供什么资料?报关单复印件是否提供余料结转进口的那份报关单,还是其他的报关单?盼能帮忙解答。谢谢!
问题分类:[加工贸易] 投送单位:拱北海关
答:
一、可以。
二、需提供原进口报关单到口岸海关办理手续。具体办理情况请咨询口岸海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