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70764]
问题标题:核销单问题
问题内容:您好,我们所在外管局说是2012.6月取消核销单,可以我问了报关行还没收到通知,如果取消核销单,操作流程是怎么样的,6月是要取消核销单吗?
问题分类:[货运管理] 投送单位:青岛海关
答: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2011年第2号关于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改革试点的联合公告 (联合公告〔2011〕2号)规定,试点期间,试点地区企业出口报关仍按现行规定提供出口收汇核销单。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改革全国推广后,海关总署与国家外汇管理局将调整出口报关流程,取消出口收汇核销单。 如外管局已经开始全国推广,则可不提供出口收汇核销单报关。鉴于出口收汇业务属于国家外汇管理局的业务范畴,建议你司致电其当地分局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