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71180]
问题标题:上海总海关办理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注册登记
问题内容:我司现准备进口一批国外设备用于研发,故向闵行海关申请办理“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注册登记”,当时被告知因无具体的进出口贸易的经营范围,故不予受理。 后询问工商,经贸委等部门,均告知无需更改,并告知需前往上海总海关办理注册。请问老师是否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3号办理?
问题分类:[企业备案] 投送单位:上海海关
答:您好。进出口收发货人注册登记应当按照规定到所在地海关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具体所需文件材料,请参阅《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报关单位注册登记管理规定》(海关总署令第127号)。您也可至上海海关互联网网站查询受理机构及办事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