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71279]
问题标题: 胶的归类
问题内容:请教:1.3506品目的胶是否都不超过1千克 2.进口一种胶,用于塑料部件的粘接,已制成成套零售包装,每一套由两瓶组成,一瓶的基本成分是环氧树脂(600克),另一瓶是固化剂(300克),基本成分是聚酰胺,两瓶必须配合使用。请问应归于税号3506100090还是35069120? 3.如果这种胶的双组份分开进口,基本成分是环氧树脂的是否应该归于39073000,39073000对于环氧树脂的比例有没有要求?必须是纯净物吗?这时还能归到35章吗? 多谢了!
问题分类:[商品归类] 投送单位:青岛海关
答:进出口税则商品及品目注释规定,350610是指零售包装每件不超过1千克的品目3506下的产品。鉴于你司提供的商品信息,未写明各组分成分含量,也详细说明用法及用途,不能满足海关归类的要求,网上和12360电话不便答复。鉴于海关归类的法律效力及现行法律规范规定的进出口收发货人的归类义务,建议你司补充相关材料后,持详细产品说明书或样品、真实有效进出口合同、《进出口货物预归类申请书》等到进口科办理预归类咨询。亦可登陆海关总署门户网站在线查询-商品信息查询中输入品名关键词搜索,可得相关HS编码,你司可自行从中择取符合拟进口商品描述的HS编码。进口申报时,应按照货物实际报验状态如实申报并归类。如有预归类手续方面的未竟事宜,可登陆本网站办事指南栏目货物通关预归类办事指南部分的内容http://qingdao.customs.gov.cn/tabid/31250/InfoID/257336/frtid/41719/SMid/99066/Default.aspx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