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68884]
问题标题:油门线组件税号
问题内容: 现我司需批量进口一批组合物料,主要由油门线、电源线带接头 绝缘管三个物料组合而成,三者的重量分别为:13.8克、12.6克、5克,价值分别为:3.5元、4.25元、0.3元,功能分别为:牵引作用、电气连接作用、固定和绝缘作用等。该组件主要通过开关和塑胶把柄来实现控制汽油发动机的熄火和出油量的大小, 暂无法判定油门线和电源线谁为主要功能. 根据<<进出口税则商品及品目注释>>第4页规则三(二)第七点和第八点解释:组合货品应按构成货品基本特征的材料和部件来归类,现公司内部对这一组件归类存在争议: 观点一:油门线和电源线带接头都是为了实现控制汽油发动机制动的用途;油门线体积大, 比电源线带接头重,构成了汽油发动机零配件的基本特征,所以应归为: 8409919990; 观点二:电源线带接头比油门线价值高,构成组合货物的基本特征;再者按照规则三<三)从后归类原则,应归为:8544422900. 请问该组件归入“8409919990”还是“8544422900”?请海关老师帮忙给出宝贵意见!谢谢!
问题分类:[商品归类] 投送单位:黄埔海关
答:请提供样品到归类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