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69546]
问题标题:进口周转箱
问题内容:我公司是一家B类企业,为降低出口包装成本,我公司同国外收货人达成协议,由国外收货人提供木箱作为包装容器,由我公司先进口,然后装入我公司加工贸易的出口产品,随产品一起出口,目前木箱的规格有3种.请问:1.我公司是否可以将周转木箱做进加工贸易手册;2如果不可以,我公司了解可以按暂时进出口的贸易方式进行申报,但因为以这种方式申报的话,申请周期比较长,而我公司货物进出口量大,时间紧,且周转频率很高,反复办理缴纳保证金及申请退保的手续会延误我公司的出口,且会增加我公司的管理成本,请问是否有其他的方式来解决这个难题.
问题分类:[货运管理] 投送单位:上海海关
答:你好!上海海关《暂时进出境包装容器登记簿》申请资格及适用范围(一)申请人资格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注册在上海关区的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 2.海关企业分类等级为AA类的暂时进出境包装容器的收发货人。(二)适用范围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暂时进境或暂时出境的可循环使用的货物包装容器; 2.相关货物在上海关区办理进出口通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