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69898]
问题标题:外高桥保税区的贸易公司可否作为来料加工合同的外方
问题内容:老师,你好!保税区一家贸易公司想以来料加工的方式委托我司(在区外)帮他们加工产品,我司只收取加工费,请问:我司可不可以把该贸易公司作为来料加工合同的外方?可不可以凭和该贸易公司签订的来料加工合同办理手册?
问题分类:[加工贸易] 投送单位:上海海关
答:理论上可以作为外商,办理手册。由于加工贸易的业务批准审批权在商务主管部门,海关仅负责备案,是否同意开展加工贸易业务请咨询你公司所在地的商务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