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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海关:邮寄自用衣物回国[155701]

问题编号:[155701]

问题标题:邮寄自用衣物回国

问题内容:我要从美国寄一些去年冬天留下的衣服鞋子和被子回国。都是国内带过来的。价值大概就四五千吧。请问是否要办理什么手续。还是直接从快递公司寄走就可以了。

问题分类:[个人物品]   投送单位:上海海关报关员考试报名

答: 您好,根据海关规定:寄自或寄往港、澳、台地区以外的个人物品,每次限值1000元,超出规定限值的,应办理退运手续或者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但邮包内仅有一件物品且不可分割的,虽超出规定限值,经海关审核确属个人自用的,可以按照个人物品规定办理通关手续。应征进口税税额在50元人民币以上的,海关予以征税放行。进口税额=完税价格*税率。海关根据物品实际报验状态,依据《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物品进口税税则归类表》和《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物品完税价格表》审定完税价格,确定归类和适用税率。 在旅客进境之日起6个月内(含6个月),物品在个人自用合理范围内,可以向海关申报分离运输行李。一般情况下需要提交以下材料原复件:有效护照、物品明细单、旅客本人签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旅客行李物品申报单》等海关认为需要的单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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