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70453]
问题标题:关于国外邮寄到国内物品价值限额1000元的问题
问题内容:你好,我想咨询下。海关对包裹内多件物品价值总和是否超过1000元限额,是以物品默认的完税价,还是可按实际购买价格计算,若每件物品发票金额低于默认完税价的1/2。能否能以发票金额恒定是否超过1000元的邮寄限额。
问题分类:[个人物品] 投送单位:上海海关
答:您好!根据海关总署2010年第43号公告,个人寄自或寄往港、澳、台地区以外的物品,每次限值为1000元人民币;个人邮寄进境物品,海关依法征收进口税,但应征进口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含50元)以下的,海关予以免征;达到起征点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进口税税率表》和《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完税价格表》中估价原则征收进口税。您在通关中遇到问题可以提供分运单号,直接咨询12360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