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56692]
问题标题:从德国邮寄的物品超过1000元的限额应如何办理手续
问题内容:亲戚从德国邮寄婴儿奶粉一箱,共计8桶*900g/桶,已经超过了1000元的限额,请问应该如何办理手续及缴纳税款?谢谢!
问题分类:[个人物品] 投送单位:青岛海关
答:非常感谢您对青岛海关工作的关注与支持!一、个人邮寄进境物品,海关依法征收进口税,但应征进口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含50元)以下的,海关予以免征。二、个人寄自或寄往港、澳、台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800元人民币;寄自或寄往其它国家和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1000元人民币。三、个人邮寄进出境物品超出规定限值的,应办理退运手续或者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但邮包内仅有一件物品且不可分割的,虽超出规定限值,经海关审核确属个人自用的,可以按照个人物品规定办理通关手续。具体事宜请以现场海关审核确认为准。如仍有疑问,请咨询:0532-83867320 普邮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