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67920]
问题标题:迁出出口加工区业务办理
问题内容:您好,我司系开发区出口加工区内生产型外商独资企业,现欲将公司迁出出口加工区,迁至开发区,无需重新注册公司,只需要变更地址,因此海关注册登记证同样需要变更,注册登记证号发生变化,请问在变更过程中是否可以交易?谢谢
问题分类:[加工贸易] 投送单位:青岛海关
答:海关注册登记编码第5位表示经济区域代码:“1”经济特区;“2”经济技术开发区、上海浦东新区、海南洋浦经济开发区、苏州工业园区等;“3”高新技术开发区;“4”保税区;“5”出口加工区;“6”保税港区;“7”保税物流园区;“9”其他地区。上述注册地址变更,可能导致海关十位注册编码发生变更。注册登记编码因故不能立即注销的,海关允许2个注册登记编码在3个月内同时运行。在此期间,进出口收发货人应完成原编码下有关手册等的后续工作,以便注销原编码。如有未竟事宜,请致电123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