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64548]
问题标题:关于问题编号为164357的再问(关于减免税设备提前解除监管的咨询)
问题内容:老师,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我公司属外商独资企业,因生产需要,于2008年凭海关签发的征免税证明进口2项设备(设备已领取国家质检总局签发的《旧机电产品装运前预检验备案书》),现由于公司业务发展不好准备注销公司,上述两项设备需提前解除监管,办理补税手续,其中一项设备商品编码在2008年时对应的海关监管条件为O证(自动进口许可证),现该商品编码的监管条件“O证”已取消了,现请问老师我公司在今年解除设备监管办理报关时,是否还需领取自动许可证才能报关?
问题分类:[减免税] 投送单位:上海海关
答:商检的2008年7号令的第七条的附则中明确规定,贵司的这种情况是要证件的。具体的可以和贵司注册的主管地海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