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拱北海关:接收总公司的保税货物生产及存放[165439]

问题编号:[165439]


问题标题:非独立核算的分公司能否接收总公司的保税货物生产及存放


问题内容:尊敬的关员领导:您好!敝司是位于珠海的一家外资企业,想咨询一下,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为更好地服务客户,若我司在中山成立一家非独立核算的分公司,分公司具备生产及仓库功能。请问(1)总公司及分公司是否分别需向所属的管辖海关办理备案?(2)分公司是否作为独立的企业受所属海关监管?(3)请问总公司的保税物料能否直接在分公司生产及存放?(4)分公司生产的成品,能否直接送往客户后,由总公司与客户办理深加工结转手续?候复,谢谢您!


问题分类:[加工贸易]   投送单位:拱北海关


答:该问题的答复请参考2012年2月6日编号165437的网询回复内容。如对上述问题仍有疑问,可直接咨询主管海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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