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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埔海关:退运货物[165711]

问题编号:[165711]


问题标题:退运货物


问题内容:您好!三资企业,以一般贸易进口的设备,需要退运出境,出口时贸易方式为退运货物,当时海关回复是可以办理退运的,但是到了出口递单时,被退单,原因是需要三级审批。请问一般贸易进口的设备退运需要三级审批吗?三级审批是在主管海关办理还是在出口地海关办理?一般贸易货物不属于海关监管的货物为什么需要三级审批?有没有什么文件可以看到此规定?盼能回复!谢谢!


问题分类:[加工贸易]   投送单位:黄埔海关


答:关于你司所提问题,答复如下:一、一般贸易进口货物因故需退运出口的,企业在出口地海关办理退运手续;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征税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一般贸易进口货物退运出口的,企业应向海关交验原进口报关单证,法检货物还需提交出境货物通关单;三、如有疑问,可电话咨询020-8213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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