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65800]
问题标题:商品归类
问题内容:尊敬的海关老师,您好!我公司与出口一批螺纹保护器(护丝),用途:用于保护钢管,油管顶端的丝扣在存储或运输过程中不受损害。 材料构成:外钢内塑(塑料成分70%;外层包裹一层薄铁皮)。加工工艺:塑料经过注塑成型再与铁皮经过压铸成为一体。内部塑料带有螺纹用于保护钢管丝扣,外层铁皮(约1MM厚度)用于增加强度。规格:20英寸。请问海关老师是否可以按塑料制品(39269090)出口申报?多谢指导!
问题分类:[商品归类] 投送单位:北京海关
答:您好,根据海关规定,对申报的进出口商品进行归类、确定税号是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的法定义务,海关依法对申报的商品编码进行审核。建议您查询《进出口税则》、联系报关代理企业确定商品编码或者在货物实际进出口的45日前,持相关资料向直属海关申请预归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