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28202]
问题标题:筆記本電腦商品歸類
问题内容:海關領導您好!現向貴關咨詢筆記本電腦商品歸類問題.請幫忙回復,謝謝! 問題1:請問商編編碼:84713000與84714940的區別? 問題2:什麼是以系統形式報驗? 問題3:請問裝有系統,客戶可以直接使用的筆記本電腦如何歸類?
问题分类:[商品归类] 投送单位:青岛海关
答:感谢对青岛海关工作的关注和支持!1、84.71 自动数据处理设备及其部件;其他品目未列名的磁性或光学阅读机、将数据以代码形式转录到数据记录媒体的机器及处理这些数据的机器(+): 30 — 重量不超过10公斤的便携式自动数据处理设备,至少由一个中央处理部件、一个键盘及一个显示器组成 — 其他自动数据处理设备: 41 — — 同一机壳内至少有一个中央处理部件及一个输入和输出部件,不论是否组合式 49 — — 其他,以系统形式报验的 2、子目8471.49所称“系统”,是指各部件符合第八十四章注释五(三)所列条件,并且至少由一个中央处理部件、一个输入部件(例如,键盘或扫描器)及一个输出部件(例如,视频显示器或打印机)组成的自动数据处理设备。 3、笔记本电脑建议参考84713000,具体请以现场海关审查验核后确认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