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贸课堂 外贸网站 外贸SEO 付费广告 社交营销 外贸营销 外贸推广 外贸知识 外贸政策 外贸百科
当前位置:首页 > 外贸课堂 > 外贸知识 > 南京海关:加工贸易核销[142973]

南京海关:加工贸易核销[142973]

问题编号:[142973]


问题标题:加工贸易核销问题


问题内容:海关老师您好,我司是无锡这边的一家加工贸易企业,在2009年9月的时候我司建立了一本加工贸易手册,因我司操作人员在实际出口操作业务中,在2010年5月,误将国产料件制造的成品当成手册项下料件成品在无锡海关做成品出口,致使我公司在手册核销过程中数字出现不符,具体表现为,实际出口数量超过实际进口数量。我们宜兴的海关办事处关员要求我公司将原出口的那批成品即2010年5月份出口的报关单的贸易方式更改掉,但是时间间隔这么久,不知道是否还可以改?如果可以改的话,需要提供哪些资料?急盼您的回复,谢谢!


问题分类:[加工贸易]   投送单位:南京海关


答:您好!您提出的问题我们答复如下:请查看海关总署令第14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修改和撤销管理办法》了解有关改单的规定和所需材料,由于删改单属于海关行政许可事项,海关业务现场需要审核企业实际情况和有关单据后才能给予明确答复,请带上材料与通关现场海关联系沟通。以上答复仅供参考,不具有法律效力,请务必以海关业务现场的实际办理结果为准。感谢您对南京海关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上一篇:上海海关:口罩归类[166435]


相关文章:

杭州市滨江区伟业路3号

业务热线(微信同号):18143453325

业务邮箱:2848414880@qq.com

业务QQ:2848414880

目标:致力于帮助中国企业出海淘金

使命:为国内企业跨境出海提供动力支持

愿景:打造用户期待和尊重的外贸服务商

Copy © 外贸巴巴 www.waimao88.cn 版权所有备案号:浙ICP备18013128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