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64064]
问题标题:福州海關是否有“深加工結轉申請表的有效期為90天”的規定
问题内容:福州海關領導,你好!我公司與貴關辖下的一加工貿易企業開展深加工結轉業務。現雙方海關已批準確認了一份『深加工結轉申請表』,轉入方福州企業說福州海關有“深加工結轉申請表的有效期為90天”的規定,說超過90天,福州海關就不接受申報。請問:福州海關是否有“深加工結轉申請表的有效期為90天”的規定?請回覆,謝謝。
问题分类:[加工贸易] 投送单位:福州海关
答: 你好!根据规定,深加工结转申请表从转入地海关审核通过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不能超过对应转出、转入手册的有效期,逾期不能收发货和退货;联网监管企业的申请表与账册的有效期一致。不使用H2000深加工结转系统的,转出、转入企业每批实际发、收货后,应当在90日办结该批货物的报关手续;使用H2000深加工结转系统的,转入企业应当在实际收货后40日内办理该批货物的进口申报手续,转出企业自转入企业申报结转进口之日起10日内向转出地海关办理结转出口报关手续。如仍有不明之处,可向主管海关咨询。感谢你对海关工作的关注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