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64104]
问题标题:减免税货物税款担保
问题内容:我司是4.5代TFT-LCD生产线生产型企业,属东湖海关管辖,依据署税发2009(284)号文,海关总署以税管函【2010】208号确认我司为薄膜晶体管液晶显示器件生产企业进口物资税收政策的资格。目前署税发2009(284)号文对新型显示器件生产企业进口物资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满(有效期至2011年12月31日),国务院正在研究适当延长上述扶持新型显示器面板产业发展的进口税收优惠政策,而我司急需该批货物,特向贵关申请担保放行。请问减免税担保该如何办理,除正常申请减免税的资料外还需提供哪些资料?办理流程如何?特急,盼尽快回复,谢谢!本人联系电话:15827588829(特急!)
问题分类:[减免税] 投送单位:武汉海关
答:您好!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海关已于2011年12月27日电话告知你司周考平该项业务的办理程序。如有其他疑问,欢迎再次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