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60573]
问题标题:暂时出口货物进口报关需要提交单据,有什么特殊要求
问题内容:请教:我公司今年7月份以暂时进出口货物方式出口一批货物,现在要运回来,无监管条件,进口报关时除要提交正常单据:如发票、箱单、提单和提货单外,还要提交什么单据?有什么特殊要求吗?进出口货值是否必须一样?因为据客户说,此前的包装已经坏了,需要换新包装,会产生一定的费用,这样,进口的货值比出口要高。这种情况下,报关时的货值可以比出口时高吗?另外,暂时进口货物报关后,海关给签报关单付汇联吗?谢谢!
问题分类:[货运管理] 投送单位:青岛海关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暂时进出境货物管理办法》的规定,暂时进出境货物除因正常使用而产生的折旧或者损耗外,应当按照原状复运出境、进境。且货物收发货人应就暂时进出境货物办理海关行政许可手续,申报时,应当填制海关进出口报关单,并向海关提交货物清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货物暂时进/出境申请批准决定书》和其他相关单证。除我国参加或缔结的国际条约、协定及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海关总署规章另有规定外,暂时进出境货物可免于交验许可证件。暂时进出境实施动植物检疫、药品检验、食品卫生等检验的货物,凭《出/入境货物通关单》验放。具体以现场海关审核为准。另,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关总署关于对凭进口货物报关单证明联办理售付汇及核销实行分类管理的通知》(汇发【2003】15号)的规定,暂时进口货物不得对外付汇,所以暂时进口货物不签发付汇联。